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日期:2016-09-05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经济与环境管理,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40名(最终录取博士研究生人数以国家下拨指标数为准)。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年学制或两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获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七)2017年城市环境研究所各专业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普通招考考生的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八) 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

  二、报名时间

  2017年秋季(入学)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7年1月12日。

  三、报名手续

  考生进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选择“普通招考”,进行考生注册,培养单位选择“城市环境研究所”。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报成功后,考生应在2017年1月17日前用快递方式将以下材料寄送到城市环境研究所研究生部,并在内件品名栏注明“博士报名材料”字样。(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1799号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综合楼107室;收件人:胡冬雪;邮编:361021;联系电话:0592-6190967)。

  1. 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末页考生签字处需本人亲笔签名;

  2. 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照片背后标注考生姓名、报考导师与专业);

  3. 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请双面打印)。推荐书填写、签名、密封后,请由推荐人在信封骑缝处签字确认后寄给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将推荐书与其他报考材料一起邮寄。

  4. 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报考秋季入学博士的三年制应届硕士生,需提供至少有五学期注册盖章的的学生证注册页复印件(两年制应届硕士生,至少应完整注册三个学期),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模板见附件,请双面打印)

  7.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8. 报名费 150元(请现场送达或通过邮局汇款,地址及接收人同上,并在汇款单备注“姓名+博士报名费”字样,切勿夹带在快递包裹内)

  9.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10.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一条的规定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如考生报考材料齐全(含汇款已到),城市环境研究所招生办将于十个工作日内在网上确认考生网报信息及考试资格,考生可自行登陆报名网页查询报名结果(如有“您报考的单位对您的报名信息已经确认”字样,即为手续齐全,审核通过)。

  四、考试时间

  2017年3月11日、12日,各科考试的具体时间以签发的准考证日期为准。

  五、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和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英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所自主命题。复试为综合考试,采用面试方式。

  同等学力考生除必须进行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八、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1.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考试地点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以准考证或网上公布为准,考生费用自理)。

  考务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所网站后续通知。

  十、录取及其他事项

  1.博士生录取原则:在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按照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所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送准考通知。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我所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5.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研究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6.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获海外学位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本简介如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招生规定相悖,则以上级部门的新规定为准。

  十一、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1799号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研究生部

  邮编:361021 联系人:胡冬雪老师 电  话:(0592)6190967

  网址:http://www.iue.cas.cn/ 邮  箱:yzb@iue.ac.cn

  附件1.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 同意报考脱产定向博士研究生证明(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附件3. 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需单位组织部门及人事部门盖章)

  附件4. 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报名专家推荐书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研究生部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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