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0-05-09  

   根据《城市环境研究所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覆盖比例 

  1、博士研究生 

  1)一年级博士生、一二年级直博生实行统一标准13000/(年×)。不组织集中评议,直接认定。 

  2)二三年级博士生、三四五年级直博生共分2个等级。奖励标准为13500元/(年×)和12500/(年×),覆盖面分别为40%-50%50%-60% 

  2、硕士研究生 

  1)一二年级硕士生实行统一标准8000/(年×)。不组织集中评议,直接认定。 

  2)三年级硕士生共分2个等级。奖励标准为8500/(年×)和8000/(年×),覆盖面分别30%-40%60%-70% 

  二、参评资格 

  2020-2021学年缴纳学费的在读硕士(含农大联培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学业奖学金评选。其中,2018级春2018级秋博、2018级直博生、2019级春博2019级秋博2018级硕士,执行两级级差评选;2019级硕士、2020级春博、2019级直博生不分级差,奖学金按统一标准发放 

  三、评选办法 

  各中心可将学业奖学金评定结合研究生年度考核、开题中期考核、等级奖学金评定等工作进行。 

  四、级差评选名额分配 

  根据《城市环境研究所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我所2019-2020学年,符合两级级差评选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共75名,设学业奖学金一等奖37名、二等奖38名。符合两级级差评选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共49名,设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名、二等奖34名。获奖名额分配如下: 

  五、级差评选程序 

  1.参加级差评选的研究生填写《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成果材料。 

  2. 申请者公开答辩,报告10分钟,答疑5分钟。从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中按评审打分高低评出获奖者名单。报告PPT制作建议参照如下格式:(1)自我介绍;(2)成果汇总(限2019-2020学年,不计上一年度评选已使用成果);(3)社会服务及公益活动;(4)科研进展;(5)认为最成功的一项工作介绍。 

  说明:评分标准按各中心制定的标准执行。如因受疫情影响,个别学生若视频答辩有困难的,可由各中心自行决定考核方式。 

  3. 6月1日前各中心确定初评结果。 

  4. 所学位委员会评议确定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5. 对公示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备案、审批。 

  研究生部 

  20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