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 年度考核、等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0-05-09  

各位老师、同学好:

  根据《城市环境所研究生等级奖学金实施办法》(见附件)规定,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年度考核和等级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全体在读研究生均须参加年度考核报告(含定向生)。
  二、等级奖学金评选名额
  根据《城市环境所研究生等级奖学金实施办法》规定,我所2019-2020学年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共220名。本学年研究生等级奖学金特等奖不设名额限制,一等奖34名(若获评特等奖则自动扣减人数)、二等奖71名、三等奖115名,获奖名额分配如下: 
 

 

  

  二、考核和评选程序
  1. 全体研究生填写《等级奖学金/年度考核申请表》,并附相关成果材料。
  2  全体研究生公开答辩,报告10分钟,答疑5分钟。从申请等级奖学金的研究生中按评审打分高低评出获奖者名单。报告PPT制作建议参照如下格式:(1)自我介绍;(2)成果汇总(限2019-2020学年,不计上一年度评选已使用成果);(3)社会服务及公益活动;(4)科研进展;(5)认为最成功的一项工作介绍。
  评选过程共分两轮。第一轮评选工作由各中心组织进行,各中心自行制定评选办法(可结合博士开题和硕士中期考核一起进行,具体请详见研究生部关于上述开题和中期考核的相关通知)并报研究生部备案审核后,组织评出二、三等奖获得者共186名,一等奖34名(健康中心10名、管理中心8名、技术中心8名、工程中心8名),特等奖候选人从一等奖中产生,由研究中心在考核的基础上提名,共4名(健康中心1名、管理中心1名、技术中心1名、工程中心1名。此名额各中心可空缺)参加第二轮评选;
  说明:如因受疫情影响,个别学生若视频答辩有困难的,可由各中心自行决定考核方式。
  第二轮采用盲审评议和所学位委员会集中评议结合的方式。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申请材料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候选人须本人参加所学位会作申请报告和答辩,候选人导师同时参会。所学位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遴选特等奖获得者,特等奖没有名额限制(在专业理论、方法和技术等方面做出了具有一定创新性和显示度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者可由评审组评定为特等奖,此奖项可空缺),未入选特等奖者,将获得一等奖; 
  3. 获奖名单在本所范围内公示5天;
  4. 对获奖研究生予以表彰奖励并记入学生档案。
  三、评审组名单
  管理中心评审组:陈伟强 (组长)、唐立娜、任引、吝涛、石龙宇、林剑艺、崔胜辉、王豪伟
  工程中心评审组:郑煜铭(组长)、张凯松、刘超翔、汪印、朱葛夫、叶志隆
  技术中心评审组:颜昌宙(组长) 、单文坡、陈进生、赵峰、肖航、贾宏鹏、蔡超、孙倩
  健康中心评审组:杨军(组长)、崔丽、俞慎、姚槐应、苏建强、徐耀阳、黄乾生、黄清育
  四、奖励办法
  特等奖50000元/年(4166元/月);一等奖9600元/年(800元/月);二等奖7200元/年(600元/月);三等奖6000元/年(500元/月)。非应届毕业研究生等级奖学金于2020-2021学年(2020年8月起)按月发放,2020届夏季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将在毕业前一次性发放。
  五、时间安排
  6月1日前各中心完成第一轮评选答辩,6月初(待具体通知)完成第二轮评选答辩,评审组评选出等级奖学金获奖者名单并公示。
  附件:1.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2019-2020学年研究生等级
  奖学金/年度考核申请表
  2. 符合2019-2020学期奖学金评选的名单
  3. 城市环境所研究生等级奖学金实施办法
  4. 城市环境研究所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方案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