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研究所与集美区人民政府签署科技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4-07-28来源:综合办公室
7月25日,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与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召开科技合作座谈会暨科技合作签约仪式。集美区委书记李辉跃、集美区区长黄晓舟、集美区常委陈甦帆、副区长李宗泽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城市环境所所长朱永官、党委副书记(主持)、副所长蔡澎,副所长陈天雄、所长助理颜昌宙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科研人员代表等参加座谈并出席签约仪式。会议由蔡澎主持,李宗泽、颜昌宙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双方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发展领域开展全方位持续性的科技合作,推动科学研究、产业改造升级、成果转移转化与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美丽集美、人文集美建设。主要在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循环化改造、集美区生态文明建设与相关技术规范、中科院科技成果在集美区转移转化、“两岸三地”科技合作交流与技术转移平台建设等领域开展工作。
座谈会上,朱永官所长代表城市环境研究所讲话,他指出,城市环境所是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所,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合作非常重要,作为集美区的一员,更应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李辉跃书记代表集美区委区政府讲话。他说,集美区正面临着产业升级转型的关键时刻,需要靠科技创新来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今后要加强和城市环境研究所的合作,借力城市环境所的科研和人才优势,加快集美区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
座谈会结束后,李辉跃一行参观了福建省贝思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与城市环境所共建的环境技术产业化研发中心以及仪器测试中心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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